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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本科 
[ 2008-1-2 12:33:00 | By: 蓝钦鹏 ]
 

培养方向
主要培养系统掌握法学知识,熟悉我国法律和党的相关政策,能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特别是能在立法机关、行政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仲裁机构和法律服务机构以及企事业单位从事法律咨询等法律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专业课程
专业代号:C030106 ;专业名称:法律(本科段)*主考学校:中山大学
注:标准号2002年以前使用
序号
类型序号
课程代号
标准号
课程名称
学分
类型
考试方式
1
001
0004
4201
毛泽东思想概论
2
必考
笔试
2
002
0005
4203
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
3
必考
笔试
3
003
0015
3022
英语(二)
14
必考
笔试
4
004
0264
3821
中国法律思想史
4
必考
笔试
5
005
0262
 
法律文书写作
4
必考
笔试
6
006
0263
3822
外国法制史
4
必考
笔试
7
007
0249
3823
国际私法
4
必考
笔试
8
008
0246
 
国际经济法概论
6
必考
笔试
9
009
0226
 
知识产权法
4
必考
笔试
10
010
5680
 
婚姻家庭法
3
必考
笔试
11
011
0230
 
合同法
5
必考
笔试
12
012
0227
 
公司法
4
必考
笔试
13
013
0167
3146
劳动法
4
必考
笔试
14
014
0228
3828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4
必考
笔试
15
015
8100
3241
毕业论文
不计学分
必考
实践考核
16
101
5678
 
金融法
4
选考
笔试
17
102
0259
3349
公证与律师制度
3
选考
笔试
18
103
0169
 
房地产法
3
选考
笔试
19
104
0229
 
证据法学
6
选考
笔试
20
201
5679
 
宪法学
4
加考
笔试
21
202
0245
3043
刑法学
7
加考
笔试
22
203
5677
 
法理学
7
加考
笔试
23
204
0242
3346
民法学
7
加考
笔试
24
205
0243
3347
民事诉讼法学
5
加考
笔试
25
231
0265
3825
西方法律思想史
4
加考
笔试
相关说明
开考方式
面向社会及独立办班
报考范围
全省及港澳地区
课程设置
必考课程15门,共65学分;选考课程4门,共16学分;加考课程6门,共34学分;
毕业要求
不少于15门且不低于65学分
说明
    1、港澳考生可不考001002,但须加考231
    2、不考英语(二)者须选考101104中三门以上不少于14学分。
    3、本专业仅接受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或以上)毕业生报考。
    4、法律、经济法学、行政法学、律师、法学、涉外法学、涉外经济法专业专科毕业生可直接报考本专业;监所管理专业专科毕业生报考本专业须加考205;其它专业专科(或以上)毕业生报考本专业须加考201205五门课程,已取得相同名称课程考试成绩合格者可申请免考。原法律专业(本科,代码593)调整为本专业。
毕业待遇
国家承认学历,世界上36个国家承认学历,享受普通高校大专、本科毕业生同等待遇,由省自考委与中山大学颁发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毕业证书,符合条件的本科毕业可申请学士学位。
报名条件
具有高中、中专文化程度或同等水平的有志社会青年(报读本科需具有专科以上或在读大专生),不受性别、年龄、户口、民族等限制均可报读。(免考入学试)。
学习方式
1   教学形式:业余日班周六、日白天上课;业余晚班每周三至四晚;全日制。
2   考试时间:每年1月份和7月份(可报大量专业课程);同时可自行参加4月份和10月份的考试。

                 报名地点: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华南理工大学(正门)科技园四楼
         咨询电话:020-85280178,020-85288125
来源:成科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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